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鸡滩镇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项目(337国道两侧提升改造)已由榆林市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
2.2 工程规模:包括民俗文化园及西侧道路种植、金十路种植、幼儿园入口道路种植、党建文化园种植、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种植、乡风广场种植、国道人行道种植,以及喇嘛滩村商铺建筑外立面改造、商铺前照明、民俗文化园给水、商铺污水等工程。绿化树种应选择低维护、适生植物,绿化工程养管期限三年。
2.3 项目投资总额:9500094.09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9077976.49元)。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 金鸡滩镇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项目(337国道两侧提升改造)N1标段;标段编号: E6108003536c02990001001;标段类型: 施工; 2: 标段名称: 金鸡滩镇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项目(337国道两侧提升改造)N2标段;标段编号: E6108003536c02990001002;标段类型: 施工; 3: 标段名称: 金鸡滩镇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项目(337国道两侧提升改造)N3标段;标段编号: E6108003536c02990001003;标段类型: 施工; 4: 标段名称: 金鸡滩镇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项目(337国道两侧提升改造)N4标段;标段编号: E6108003536c02990001004;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
标段1: N1标段:1、民俗文化园种植及景观(绿化面积6741.2平方米);2、民俗文化园西侧道路种植(绿化面积1014.6平方米);3、金十路种植(绿化面积470.3平方米);4、幼儿园入口道路种植(绿化面积580平方米);5、党建文化园种植(绿化面积226.3平方米);6、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种植(绿化面积365.2平方米):7、乡风广场种植(绿化面积500.9平方米)。审定建安费3406845.91元(含预留金99228.52元); 标段2: N2标段:国道人行道种植(白舍牛滩村以东至喇滩村段),绿化面积2991.9平方米,审定建安费1229363.46元(含预留金35806.7元)。; 标段3: N3标段:1、上河村及柳卜滩村场地硬化,采用混凝土铺装,其中上河村场地硬化面积1654.1平方米,柳树滩村硬化面积6088.7平方米:2、喇滩村商铺建筑外立面改造,对喇嘛滩村湖羊场东南侧商铺进行立面改造,主要包括统一广告牌,采用铝单板材质,统一建筑外立面,重新粉刷真石漆。审定建安费2071232.24元(含预留金60327.15元); 标段4: N4标段:1、民俗文化园给水,对民俗文化园种植及卫生间进行给水,水源采用新建取水机井,灌溉方式采用快速取水器:2、喇嘛滩村商铺前污水,商铺前设置污水主管道接入国道上污水管道:3、喇嘛滩村商铺前照明,采用太阳能灯具。审定建安费2370534.88元(含预留金69044.71元);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金鸡滩镇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项目(337国道两侧提升改造)N1标段,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为未被限制承包申请资格的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并具备绿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且为未被限制承包资格的人员。
标段名称:金鸡滩镇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项目(337国道两侧提升改造)N2标段,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为未被限制承包申请资格的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并具备绿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且为未被限制承包资格的人员。
标段名称:金鸡滩镇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项目(337国道两侧提升改造)N3标段,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标段名称:金鸡滩镇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项目(337国道两侧提升改造)N4标段,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2标段名称:金鸡滩镇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项目(337国道两侧提升改造)N1标段,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标段名称:金鸡滩镇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项目(337国道两侧提升改造)N2标段,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标段名称:金鸡滩镇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项目(337国道两侧提升改造)N3标段,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标段名称:金鸡滩镇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项目(337国道两侧提升改造)N4标段,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赋码后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2025 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3.5 N1-N2标段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N3-N4标段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录入并可查询。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省外企业须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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