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吉林石化公司26K有机厂脂肪酸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510-ZBGK0009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26K有机厂脂肪酸钠框架协议采购,招标人为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石化公司26K有机厂脂肪酸钠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有机厂2026年脂肪酸钠预测需用计划,数量35000吨,拟签订2026年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2招标范围:有机厂2026年脂肪酸钠预测需用计划,数量35000吨
2.3最高投标限价:72100000.00元
2.4技术要求:详见技术附件;
2.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6交货地点:吉林石化有机合成厂丁苯橡胶装置;
2.7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
2.8报价方式及组成: 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 ;
2.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中标人标的物到货后,检验分析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收、退货或终止合同。货到验收合格后,按使用单位每月实际领出量结算,在接到卖方开具的发票后90日内支付。
2.10调价机制:在框架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市场价格变动幅度超过±5%时,双方协商调整价格。
2.11其他:中标人在办理供应商准入,或者准入备案,或者产品增项时,需提供有效期限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日常需要由中标人(制造商)及时更新云梦泽所附的有效期限内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
3.1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该品种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2业绩要求:无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3.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4.7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及《吉林石化公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受到集团公司级或吉林石化公司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惩戒。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资格要求:
3.6.1投标人2023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3试用:如中标人标的物近三年在招标人装置上无使用业绩,招标人有权要求与中标人进行技术交流,要求中标人提供样品进行检验分析和小试评价,评价不合格终止合同;
3.6.4本物资为使用单位普通框架协议产品,签订2026年集中采购框架协议,投标人须接受吉林石化公司合同或框架协议文本。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如果本项目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发布新的集中采购结果,将视情况及集团公司的要求,来确定继续执行或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
3.6.5包装:详见工厂技术规格书。
3.6.6运输:详见工厂技术规格书。
3.6.7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
3.6.8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三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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