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地质资料中心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服务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JT22-FW069-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按照《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塔里木油田地质资料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等工作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
塔里木油田地质资料中心建设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地质资料中心1座,建筑面积7953.34平方米,设计存储货位21312个,功能分区主要包括立体库区、岩心观察区、辅助观察区、辅助生产区、资料室、野外地质资料分析陈列厅、研究室、附属库房等。工程配套给排水及消防、供配电、暖通、安防、通信等辅助设施。
本次招标内容为塔里木油田地质资料中心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等工作,油气工艺研究院负责其初步设计及服务合同签订,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施工图设计服务合同签订,施工图设计服务合同在投资计划下达后生效。
2.3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设计工作根据甲方委托书为启动时间,合同期内下达的工作任务,在合同期限之后仍然执行此合同。
2.4服务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2.5标段(标包)划分: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3.1.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为正常,且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扫描件,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截图或现场查询(现场查询为准)。
3.2人员要求:
具有工程设计类国家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0人;注册专业包括一级建筑、一级结构、电气(供配电)、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公用设备(暖通空调)、造价。
资料提供形式:所有注册人员都需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扫描件及2025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2项建筑工程方面的设计业绩。
业绩提供依据:提供项目委托书(或合同)及批复文件(年度框架合同中的单项工程项目:单个批复或者审查意见的即算一项)。
3.4.设备(装备)要求:
无。
3.5. QHSE 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3.5.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①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②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3.6.1、3.6.2提供网络查询截图或现场查询3.6.3、3.6.4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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