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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河津市龙门区老旧厂区道路改造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津市龙门区老旧厂区道路改造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GC01140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运城市河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津市龙门区老旧厂区道路改造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2025GC011407),已由河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河津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龙门大道北延(铝都大道-晋铝路),北起铝都大道,南至晋铝路,全长1152.697m,本次设计维持现状断面及宽度进行改造,改造宽度40-50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行车速度 4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

铝都大道(中铝国际至东兴南街),西起中铝国际,东至东兴南街,全长2380m,本次设计维持现状断面及宽度进行改造,改造宽度40-47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行车速度 4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道路照明、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河津市龙门区老旧厂区道路改造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1)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2)建设地点:河津市龙门大道北延(铝都大道-晋铝路)(3)一标段招标金额:9295400 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 9229700 元,施工图设计费为65700 元;(4)工期:180 日历天(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和工程施工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002 河津市龙门区老旧厂区道路改造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1)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道路照明、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

(2)建设地点:河津市铝都大道(中铝国际至东兴南街)

(3)二标段招标金额:35698600 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 35458600 元,施工图设计费为240000 元;(4)工期:180 日历天(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和工程施工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津市龙门区老旧厂区道路改造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相关证件、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同类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2)本次招标拟派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②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次投标仅限两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总承包项目牵头人、双方各自的项目负责人,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002 河津市龙门区老旧厂区道路改造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相关证件、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同类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2)本次招标拟派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②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次投标仅限两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总承包项目牵头人、双方各自的项目负责人,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

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10 月 28 日 08 时 00 分起至 2025 年 11 月 03 日 18 时 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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