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OITC-G250531589
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聚焦离子束电子束双束显微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
数量
(套)
需求简述
交货期
交货地点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预算
1
聚焦离子束电子束双束显微镜
1
通过聚焦离子束与电子束协作研究纳米材料微观结构。主要功能包括对粉末、薄膜、块材等材料的微纳形貌分析,对纳米粒子特别是稀土基纳米催化材料原子尺度的精准切割、加工和透射电镜样品制备,对稀土镁合金进行纳米尺度的原位加工与测试,方便易用的图形用户界面操作系统,大批量实验数据处理系统等。
中标后6个月交付
甲方指定国内地点
否
600
万元
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转包、分包,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6个月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具体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4)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 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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