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遂宁市河东新区农贸科技供应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服务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遂宁市河东新区农贸科技供应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遂东区发投〔2023〕04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东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发债、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遂宁东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遂宁东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东区发投〔2023〕04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遂宁市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河东新区。
2.2 规模:主要涉及原有农贸市场的改造与维修、部分农贸市场新建内容、一期项目中相关区域的装饰装修、相关设备的采购与安装工程。
2.3 设计服务期限:共计30日。
2.4 招标范围:本次设计招标为遂宁市河东新区农贸科技供应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设计,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后期现场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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