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林业局卢氏县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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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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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5-72 | |||||||||||
| 2、项目名称:卢氏县林业局卢氏县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23,298,232.00元 | |||||||||||
| 最高限价:2329823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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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本项目为卢氏县林业局卢氏县2024年中央财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项目内容:退化林综合抚育、退化林补植补造、幼龄林综合抚育、幼龄林补植补造,总面积3.3万亩,涉及8个乡镇34个行政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 |||||||||||
|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3、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自行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自行出具承诺书) 6、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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