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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轻化工大学东部校区教师公寓建设项目(一期)

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轻化工大学东部校区教师公寓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四川轻化工大学东部校区教师公寓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020-510304-70-03-485126】FGQB-009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自贡鑫景城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鑫景城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020-510304-70-03-485126】FGQB-0092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自贡鑫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四川轻化工大学东部校区东侧,毗邻李白河。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包含项目住宅 1#至 2#楼(含地下室)及部分商业和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85055.51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以及使本工程达到正常使用功能需求的所有工作内容和配合业主自行实施的工程等全部内容。

2.4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证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一级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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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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