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2112251022144718-12282745
项目名称:马桥镇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增设消防设施采购项目
预算编号: 1225-112175628, 1225-K11205878
预算金额(元): 2412200元(国库资金:24122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4122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马桥镇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增设消防设施采购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2412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深刻吸取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建设标准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点位,提高充电安全系数,按照消防建设标准在自建房小区新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位,提供硬件保障,同时发动居民到集中点位充电,减少飞线充电、入户充电违规现象。在住宅小区为现有车棚安装消防喷淋,视频监控等设施设备,保证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位的安全,如发生火灾,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扑救。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要求6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交付,并验收通过。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经由其法人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或者属于同一法人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