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城中村改造张仪村路东侧安置房项目土护降工程施工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丰台区城中村改造张仪村路东侧安置房项目土护降工程施工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丰台区城中村改造张仪村路东侧安置房项目土护降工程施工 已由
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丰台发改(核)〔2025〕3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丰台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丰台区卢沟桥街道张仪村路10号院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约53800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筑内容为住宅及配套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项目总用地规模23700平方米,其中R2二类居住用地19200平方米,S1城市道路用地4500平方米;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538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安置房及配套。容积率2.8,绿地率30%,规划控制高度60米。 合同估算价 5266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211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开挖外运(不含土石方回填)及消纳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工程等全部工程。
2.5 其他 /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约53800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筑内容为住宅及配套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项目总用地规模23700平方米,其中R2二类居住用地19200平方米,S1城市道路用地4500平方米;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538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安置房及配套。容积率2.8,绿地率30%,规划控制高度60米。 合同估算价 5266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211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开挖外运(不含土石方回填)及消纳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工程等全部工程。
2.5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