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DR2025-H002W
项目名称:自然资源部珠海海洋中心上川岛站自动化观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海洋站设备采购;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并配合采购人根据对应站点基建进度做好安装和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4)《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 号);(5)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6)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7)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4〕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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