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YC)004866
项目编号: D6401000141100418
项目名称: 银川市中医医院放射科及功能科等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2858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8580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放射科及功能科等设备维保 | 放射科及功能科等设备维保 |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1 |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2858000.00 | 预算金额:2858000.00 元/年;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维保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总预算 857.4 万元。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2858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维保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 275 号) 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 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