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QHW20251001
项目名称:伊犁州新华医院血液透析用水处理设备(含集中供液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100000
最高限价(元):1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伊犁州新华医院血液透析用水处理设备(含集中供液系统)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00000
单位: 套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血液透析用水处理设备(含集中供液系统);(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须标明含一类)和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或国家另有规定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