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2026年化工产品公路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2025CDFWGK006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1)项目内容: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主要提供专业化运输配送服务的企业。为了切实做好运输保供工作,除自有运力以外,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化工产品公路运输投标人作为补充运力。
(2)招标条件落实情况: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2项目资金:计划资金1950万元(含税)。
2.3招标组织模式:框架协议招标。
2.4项目单位: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2.5招标范围:国内符合条件的运输物流企业,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提供国内各炼厂、客户、城市之间化工产品公路运输服务,配送总量预计6.8万吨,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2.6☑是 □否划分标段。标段(标包)划分:标段1:固体化工产品前沿库运输(四川);标段2:固体化工产品直销运输(四川省外);标段3:醇类运输服务;标段4:加氢苯运输服务
| 标段 |
承运介质 |
估算金额(万元) (含税) |
中标人数量 |
| 标段1 |
固体化工产品前沿库运输(四川) |
100 |
1 |
| 标段2 |
固体化工产品直销运输(四川省外) |
150 |
1 |
| 标段3 |
醇类(除正丁醇、异丁醇、乙二醇) |
200 |
3 |
| 标段4 |
加氢苯 |
1500 |
1 |
2.7服务地点:由招标人指定的承运地点。
2.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8月31日。服务期间以实际承运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自招标人上游客户单位启动招标时,本次招标项目终止,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2.9本项目拟不组织踏勘现场。
2.10其他说明事项: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3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标段1、标段2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性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资质;
标段3、标段4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三类)资质;
注: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
3.4业绩要求:
标段1、标段2: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截止日期间实施过固体化工产品类公路运输服务相关业绩不少于1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出具相关业绩对应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模糊不清或不是固体化工产品类公路运输服务业绩的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标段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截止日期间实施过醇类公路运输服务相关业绩不少于1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出具相关业绩对应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模糊不清或不是醇类公路运输服务业绩的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标段4: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截止日期间实施过加氢苯类公路运输服务相关业绩不少于1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出具相关业绩对应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模糊不清或不是加氢苯类公路运输服务业绩的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3.5财务要求
(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单独的书面承诺。
(2)出具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页、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资质复印件)截至投标截止日,若公司新成立不足1年的,则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2025年10月份)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3.6车辆及人员要求:
3.6.1标段1:
(1)投标人需提供符合国家行业管理标准、车辆技术安全管理标准要求及运输车辆标准要求(国五及国五以上卡车),总数不少于10台(非自有车辆提供租赁协议扫描件)。投标人具备运输车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交强险、三者险(提供相应保险单等材料)。
(2)承诺中选后按照政府部门或招标人要求安装GPS定位设备并运行正常,能够接入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监控平台(提供承诺书)。
(3)驾驶人员要求:须提供拟派驾驶员有效的驾驶证,并取得相应的运输从业资格证。
3.6.2标段2:
(1)投标人需提供符合国家行业管理标准、车辆技术安全管理标准要求及运输车辆标准要求的自有专用运输车辆10台(国五及国五以上卡车),禁止使用个人挂靠车辆(提供机动车辆登记簿、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投标单位车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交强险、三者险(提供相应保险单等材料)。
(2)承诺中标后按照政府部门或招标人要求安装GPS定位设备并运行正常,能够接入运输公司监控平台(提供承诺书)。
(3)驾驶人员要求:须提供拟派驾驶员有效的驾驶证,并取得相应的运输从业资格证。
3.6.3标段3、标段4:
(1)投标人需提供符合国家行业管理标准、车辆技术安全管理标准要求及运输车辆标准要求的自有专用运输车辆(国五及以上化工危险品运输罐车),且数量不少于10辆。
备注:运输服务车辆必须归属投标人自有,须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车辆统计表,内容须包括:对应标段、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购置日期、核定载质量(KG),对应的证明资料页码等相关内容。相关证件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营运证(车头、车挂)、车辆年检合格证明、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装运介质涵盖本项目运输介质)、强制保险(提供相应保险单)、商业保险证明(至少包括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提供相应保险单)、机动车登记证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清晰扫描件,相关证件内容与车辆明细表中车辆相符,否则视为无效。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须承诺:
1)投标人须承诺,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车辆均为服务本项目的车辆,服务车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全部到位,运输车辆和工作人员需根据招标人当日发派的运行任务配备齐全。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所中标段总运力需求和中标人数量情况,按招标人需求配备足够的各型运输车辆。同意服务期内招标人按照生产任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可对投标人运营车辆进行适当的增加或减少,投标人不得耽误招标人日常运输任务。
3)投标人须承诺,接到工作任务通知后,在30分钟内必须确认并响应。承诺响应文件中投标报价的服务区域、承运站点均可承运,在服务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
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配备的驾驶人员数量至少为本项目实际运营车辆数量的1.1倍(进位取整)。
5)投标人须承诺所有投标拉运车辆车况良好,所有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监控设备,有完善可靠的监控体系,同时须无偿给招标人开放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的数据接口并配合与招标人管理系统联网。
6)投标人须承诺,负责拉运过程的安全和环保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和环保风险,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政府相关管理规定引发各类纠纷、行政处罚、经济罚款等,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7)投标人须承诺因投标人车辆、人员原因,车辆运输不及时造成招标人上游公司客户断档脱销、客户生产用料断供,招标人有权一次扣除5万元履约保证金。累计三次,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向招标人支付本中标运费总价20%的违约金。
3.7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2)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本年度无责任亡人事故,提供交管部门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事故情况证明。
(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查询结果为准。
3.8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按服务标准及要求提供服务,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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