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海南工程有限公司
西藏项目物资公开采购
(水泥、钢筋)
采购编号:CR12-HNGS-2025-XJ1027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洛扎县35号公路项目范围,建设资金由甲方自筹,项目资金已经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35号公路项目经理部,因项目特殊性,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全长12.928km,四级公路,主要工程涉及路基挖土石方、路基填土石方、混凝土路面、排水工程、防护工程、桥梁工程、涵洞、附属工程。
2.2采购内容:
普通硅酸盐水泥、钢筋,具体数量详见物资一览表。
3.报价要求
3.1水泥、钢筋报价要求
报价人提供报价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以及其他有效证件。
3.2水泥、钢筋报价需知
1 、报价表应在相关处盖章,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无报价表及相关处无盖章的,报价无效。
2 、报价作为一次性报出并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以人民币表示,单位:元。报价包含运费、税费、人工、利润等一切费用。
3 、报价表必须用 A4 纸中文打印或手写,手写时应用碳素或蓝黑两种墨水,报价表内相应表格填写不全时,可另外附 A4 纸,并加盖公章。
4 、结算方式
1)产品到场且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核对产品的规格数量。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乙方将验收凭证汇总统计后到甲方物资部办理结算手续。
2)乙方必须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前来结算,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为13% 。税率随国家政策及时调整,不含税单价固定不变,调整相应结算综合单价。
3)乙方严格按照合同内提供的开票信息开具发票,并对发票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有全部责任,如因乙方原因开具 的发票信息有误,导致甲方验证发票不能通过或无法进行税 率抵扣,由乙方更换并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否则视为乙方 违约,甲方有权拒付货款,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 、产品的验收
1)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洛扎县35号公路项目所属工地,乙方负责将产品运至甲方施工区域内指定卸车地点,并负责装、运过程中的所有安全问题。因装卸过程中造成甲方、乙方或其他第三方人员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产品到场当天由甲方物资人员现场清点数量、验看外观。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3) 甲方根据业主拨款情况对乙方付款,如遇业主方计 价拨款延期、甲方账户被查封、政策突变等情况,乙方同意予以顺延,顺延最长不超过甲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年,顺延期间不视为违约且不计息。
4.报价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0月28日上午10:00至2025年10月31日10:00,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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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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