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铁塔-綦江区2025-2027年环保无人机巡航问题识别服务项目(ZL-南岸)采购公告
重庆铁塔-綦江区2025-2027年环保无人机巡航问题识别服务项目(ZL-南岸)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重庆铁塔-綦江区2025-2027年环保无人机巡航问题识别服务项目(ZL-南岸)(项目编号:TC259D0SS)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本次采购预估不含税金额为326432.74元,含税金额为361282.07元,(该预估规模含税总金额由需求部门按照增值税税率13%、6%测算,实际税率以成交人填报为准)。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 子项目 |
项目清单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
不含税小计(元) |
税率 |
含税合计(元) |
| 无人机机巢采购(代购) |
无人机巢、电池、增强图传模块、喊话器(要求提供配套飞行器2年使用权) |
套 |
2 |
109024.00 |
218048.00 |
13% |
246394.24 |
| 机巢配套运维服务 |
物联流量 |
份/年 |
4 |
943.40 |
3773.60 |
6% |
4000.02 |
| 机巢保险 |
份/年 |
4 |
6204.72 |
24818.88 |
6% |
26308.01 |
|
| 三者险(100万额度) |
份/年 |
4 |
1320.70 |
5282.80 |
6% |
5599.77 |
|
| 平台服务 |
年 |
2 |
9433.97 |
18867.94 |
6% |
20000.02 |
|
| 网络传输服务 |
份/年 |
4 |
5660.38 |
22641.52 |
6% |
24000.01 |
|
| 技术服务费 |
技术服务费(含机巢部署调试培训等) |
份 |
2 |
16500.00 |
33000.00 |
6% |
34980.00 |
| 总计(元) |
326432.74 |
361282.07 |
|||||
1.5 采购项目概况:采购无人机机巢采购服务、机巢配套运维服务、技术服务等信息技术服务,具体见技术规范书及合同。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 ;标段二: /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
1.8 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以“不含税单价限价”为基准,填报综合折扣及税率。最高限价为综合折扣100%,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见本公告1.5条。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2年2个月。
2.3交付期:交付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自然日内。
2.4服务地点:重庆市。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颁发的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提供:清晰、有效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3.2增值税发票承诺: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增值税发票承诺书。】
3.3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2022年7月1日(含)至本项目首次发布采购公告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划分依据)签订的类似业绩【无人机设备销售(含服务)或无人机技术服务类或系统集成类(包含设备销售、技术服务等)】至少1例。
【提供:①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合同签章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服务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每份合同至少提供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该发票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等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发票开具日期须在本采购项目首次采购公告发布之前。
说明: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该合同下任意订单+该订单对应的发票”佐证。】
3.4制造商/代理商: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响应。
(1)若为制造商,供应商须出具主要响应产品(无人机机巢)的制造商资格声明函;
(2)若为代理商响应,需提供主要响应产品(无人机机巢)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的代理授权函或授权书,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响应本项目,若同时响应均做否决处理;
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响应。
【提供:制造商响应的,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制造商资格声明》;代理商响应的,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函或授权书、及制造商的《制造商资格声明》。】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本项目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3.6控股管理关系:(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响应声明》。】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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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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