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EQQZCS-G-H-250116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购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98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A02320500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8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通辽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承诺函内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所投设备分类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设备分类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经营备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