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询价条件
中交四航局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辅建平台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因施工需要,现需采购标识标牌等广告服务,本项目具备询价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主要施工内容为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辅建平台工程总承包(EPC)标识标牌等广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的标识标牌等广告宣传等服务,详见工程量报价清单,清单中的项目及工程量为暂估量。
施工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需方指定地点
计划工期:3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以实际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
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系统电子报价表数据为准。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设备证件要求:应提供所供自有设备的所有权证明资料。
(4)履约信用要求: 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
(5)技术服务要求:企业承担与本项目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调试、复配、及时解决技术问题、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供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9)其他要求:
①本次询价,询价人按照《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已列入黑名单的报价人可以要求禁止报价,另对黑名单内的报价人因目前系统无限制进行强行报价的情况不给予符合性通过。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报价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报价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报价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报价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报价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询价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
证明材料: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牵头单位承诺),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询价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报价者,点击参与报价后,请于2025年10月30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4日9时00分自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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