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2-FSXM-G2025-0004 项目名称:川姜镇G345东侧、世纪大道北侧地块(数码印花产业园)考古调查项目 预算金额:117.8668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 设定 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117.8668万元(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专家评审费、挖机台班费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对数码印花产业园一期地块现征地约502亩进行建设项目考古工作,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在现场符合考古进场勘探条件后60个晴天内完成勘探工作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交考古调查勘探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授权)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5.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由社保机构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此项不需提供 6.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7.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供应商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考古发掘领队证书复印件 1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在工作现场指挥考古工作的实施,接受市级文物行政相关部门的指导与监督,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提供项目负责人签名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12.供应商认为其他必要的承诺和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