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825210200050023-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13个下属站中药饮片供应及代煎服务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年)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四季青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西山社区四个卫生服务站中药饮片供应及代煎服务
990
1
项
四季青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山社区卫生服务站、西郊机场社区卫生服务站、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常青园北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药饮片供应及代煎服务,涉及中草药目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02
双新园社区及门头村社区等五个卫生服务站中药饮片供应及代煎服务
280
1
项
双新园社区卫生服务站、门头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巨山社区卫生服务站、金雅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及玉泉社区卫生服务站中药饮片供应及代煎服务,涉及中草药目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03
郦城社区及天香颐社区四个卫生服务站中药饮片供应及代煎服务
230
1
项
郦城社区卫生服务站、天香颐社区卫生服务站、京泉馨苑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曙光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中药饮片供应及代煎服务,涉及中草药目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注:
(1)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中的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但必须针对每一采购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
(2)投标人若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需分别下载招标文件并分别投标。
(3)本项目实际供应、调剂、代煎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每年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不超过2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 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 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 本项目执行“京中医药医政字[2024]117号”《北京市医疗机构委托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提供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规范》)的规定,投标人须符合《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规范》第4条“受托企业”资格及条件要求,同时提供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应未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
3.2.2投标人如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和毒性饮片。投标人如为中药饮片药品经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并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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