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四工区项目经理部。
1.2 采购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四工区项目经理部。
1.3 采购项目资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1.4 采购项目概况:中国交建承建的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线路起自玉村南路站,终到东垣东路站,沿汇明路、汇丰路、仓丰路、南二环、建华大街、高营大街敷设,全长22.43 公里,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19 座,均为地下车站。设西岗头车辆段。合同工期:1643日历天。其中我公司为四工区,主要负责体育公园站、南王站、世纪公园站、建华大街站及其区间工程建设。。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四工区项目盾构砂浆 。
2.2 交货期: / 。
2.3 交货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石家庄地铁4号线四工区各盾构施工站点。
2.4 物资质量标准: 相关图纸要求 。
3.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R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 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11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
4.2付款方式:乙方于每月10日前凭甲方签认的收料单或提货单到甲方物资部办理相关结算手续。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后30天内支付该批次结算金额的67%货款,60天内支付该批次结算金额的27%,剩余6%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
4.3履约保证金: / (如有)
4.4质量保证金: / (如有)
4.5其他情况: /。
5. 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石家庄市恒发天福建材有限公司 。
供应商资格情况:该供应商资信良好,实力雄厚,为总包统招框架协议供应商,与我项目合作良好,原合同量不足,现根据后期施工需求签订补充合同。。
推荐理由:(说明供应商具有承担直接采购事项的能力)。
采购清单: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使用部位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 1 | 盾构湿拌砂浆 | / | 国标 | 盾构注浆 | m³ | 3500.00 | 310.00 | 1085000.00 | 
| 合计 | 
 | 
 | 
 | 
 | 3500.00 | 
 | 1085000.00 | |
6. 公告期限
2025年10月30日 至2025年11月2日
(注: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三公局交轨公司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 18500285027
举报邮箱:18500285027@163.com,
8. 其他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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