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陕西销售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Y25-XA305-WZ9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陕西销售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昆仑好客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陕西销售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根据中国石油陕西销售有限公司自有商品开发需求,现对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进行集中采购。预估三年采购数量如下:
0℃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150万瓶;
-10℃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360万瓶;
-40℃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45万瓶。
预估三年采购金额:1500万元。因三个单品内容物一致,各单品采购量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可进行调剂,预估采购金额不变。
上述“咔咔酷优特”品牌的汽车用品在中标人中标并取得“咔咔酷优特”注册商标持有人的商标使用授权后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生产,中标人不得向招标人以外的第三方进行销售。
2.2交货地点:陕西销售非油中央仓。
2.3交货方式:产品订单下达后25天内或者按照约定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甲方指定地点。
2.4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5交货时间:产品订单下达后25天内或者按照约定时间。
2.5其他要求:产品质保期不低于36个月。所提供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在质保期内,且提供每批次汽车玻璃风窗清洗液的官方认证的第三方机构质检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制造商(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3资质要求: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时间不早于2025年6月1日。
3.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无冻结、被接管和资不抵债现象。提供2022-2024年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可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年度(2024)财务报表,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以上资料的,将被否决。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承诺不属实或未承诺,否决投标。
3.6其他要求:
3.6.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因无交易导致系统暂停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的物资供应商或其相关产品在集团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处于非“正常”状态的,投标将被否决。
3.6.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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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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