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541STC74642
项目名称:第四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第三方评估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
预算金额:627.1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7.1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第三方评估
371.65
1项
第四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第三方评估项目分为集中书面审议、实地考察评估和视频评估。
集中书面审议:拟委托约50名专家、30名评估助理(京外)就各省(区、市、兵团)推荐的104个综合示范创建候选地区和64个单项示范创建候选项目申报材料,利用4天时间,集中在京进行书面审议,评选出80个左右综合示范创建候选地区、50个左右单项示范创建候选项目。
实地考察评估:综合实地评估拟委托评估组对80个左右综合示范创建候选地区进行实地评估核查,预计32个省级地方全覆盖,每个地区约评估核查3天左右,每个评估组配3名专家、2名评估助理。对30个左右已命名示范创建地区进行回头看,涵盖约30个省级地方,与综合地区评估同时进行,每个地区约评估核查1天,每个评估组配3名专家、2名评估助理
视频评估:单项评估拟委托20名左右专家、20名评估助理(京外),利用2天时间,集中在京对50个左右单项示范创建候选项目进行评审。
02
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
255.5
1项
对80个综合示范创建候选地区和30个回头看地区的人民群众满意度进行测评,进行调查、分析、赋分,全面了解在当地工作、生活的人员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满意度,形成测评分析报告。其中暂定有60个市和50个县,市级800个样本,县级500个样本。
注: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中的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但必须针对每一采购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01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9月;02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9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01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02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本项目02包预算金额的45%。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上述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仅当单个供应商可以满足上述预留份额要求时,允许不进行合同分包,否则投标无效。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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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