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NG接收站存储液氨关键设备适应性分析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LNG接收站存储液氨关键设备适应性分析项目编号:FAGF-KJZY-25091208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研究总院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天津招标中心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天津、深圳、大连等LNG接收站所在地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1.1项目背景:全球能源低碳转型背景下,液氨作为高体积储氢介质,已成为氢能产业链核心载体。据国际能源署(IEA)《2024年世界能源展望》预测,至2030年全球绿氨需求量将进一步增长。随着化石燃料逐渐回归化工原料属性,从长远来看,全球LNG的贸易量将不可避免地发生衰退,届时将有大量空闲的LNG终端基础设施,而现有LNG接收站的储罐及配套设施复用成为降低液氨储运成本的关键路径,同时LNG站场现有的成熟基础设施条件、人员条件、地理条件等各方面均可服务于液氨接收站。将LNG储罐改造为液氨存储设施虽具成本优势,但二者在物性参数、储运工艺及安全风险等方面存在本质差异,其改输液氨的适用性仍需从管材、设备、安全、防腐等多个方面进行具体分析。其中,关键设备适应性分析是重要的研究内容,需进行系统分析。
1.2服务内容:
依托LNG接收站点工艺及附属设备设施,从可用性、效率、能耗、可靠性、维护成本等方面对于改存液氨进行详细的性能评估。
主要设备种类及评估角度包括但不限于:(1)卸料臂,考虑材料、包络线、可用船型、配重、动态补偿能力、紧急脱离性能等;(2)低压泵、高压泵,考虑其在氨环境下的材料、扬程、功率、NPSH裕量、密封、振动监测等;(3)火炬,考虑材料、型式、热值、排放量、燃烧效率、热辐射、点火可靠性等;(4)BOG压缩机、BOG增压机,考虑材料、流量、流量匹配、功率、级间冷却、负荷调节、振动监测等。
1.3研究成果:LNG接收站存储液氨关键设备适应性分析报告、LNG接收站存储液氨设备兼容性清单及不兼容设备改造方案。
1.4服务地点:天津、深圳、大连等LNG接收站所在地
1.5项目预算:不含税70万元,含税74.2万元(税率按6%计算)。
1.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
1.7资金来源:LNG接收站存储液氨适用性研究
LNG接收站存储液氨关键设备适应性分析
标段编号: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10-31 14: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1-04 12: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10-31 14: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1.服务内容:
依托LNG接收站点工艺及附属设备设施,从可用性、效率、能耗、可靠性、维护成本等方面对于改存液氨进行详细的性能评估。
主要设备种类及评估角度包括但不限于:(1)卸料臂,考虑材料、包络线、可用船型、配重、动态补偿能力、紧急脱离性能等;(2)低压泵、高压泵,考虑其在氨环境下的材料、扬程、功率、NPSH裕量、密封、振动监测等;(3)火炬,考虑材料、型式、热值、排放量、燃烧效率、热辐射、点火可靠性等;(4)BOG压缩机、BOG增压机,考虑材料、流量、流量匹配、功率、级间冷却、负荷调节、振动监测等。
2.研究成果:LNG接收站存储液氨关键设备适应性分析报告、LNG接收站存储液氨设备兼容性清单及不兼容设备改造方案。
3.服务地点:天津、深圳、大连等LNG接收站所在地
4.项目预算:不含税70万元,含税74.2万元(税率按6%计算)。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
6.资金来源:LNG接收站存储液氨适用性研究
投标人资格要求:1 资质要求: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
2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主要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应提供响应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相关财务证明文件。根据提供的财务报告测算,响应人2024年度为资不抵债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信誉要求:
(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黑名单。
以上(1)-(3)以评审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4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LNG接收站或液氨等低温储罐相关研究或设计类项目(研究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科研课题、技术咨询、技术规范、政策及标准等)项目业绩。响应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或任务书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或任务书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或任务书签署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或任务书签订时间为准。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5人员要求:
5.1项目负责人要求:
(1)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须至少具有1项LNG接收站或液氨等低温储罐相关研究或设计类项目(研究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科研课题、技术咨询、技术规范、政策及标准等)相关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① 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或任务书主要页扫描件;
② 合同或任务书主要页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盖章证明文件;
③ 合同或任务书主要页及其他能证明其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证明文件,如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代表乙方签字的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
以合同或任务书签订时间为准。
5.2项目其他人员要求:
响应人设定的项目组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包含项目负责人)且不得随意更换。(须同时提供人员名单、项目组团队成员不得随意更换承诺书)
上述人员须为响应人自有员工,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扫描件或聘用证书或响应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6 报价要求:
报价要求包括含税价与不含税价,并注明税率。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具体为74.2万元(含税),70万元(不含税),提供总报价及分项报价,分项报价需要列明分项内容,不得照搬总报价,分项报价的合计金额须与总报价金额一致。
7其他承诺要求:
响应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研究总院分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研究总院分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采购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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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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