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儿童医院武汉儿童医院主院区零星维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CZ -2502050673-25365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0-2025-05375
3、项目名称:武汉儿童医院主院区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50(万元)
6、最高限价:350(万元)
7、采购需求:
武汉儿童医院主院区零星维修服务项目,本项目采购共分2个包,第1包为负责老妇幼楼(含行政楼)、外科楼、新妇幼楼、医院院内其他建筑物及公共区域(广场、路灯、院墙等)的零星维修,本包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175万元;第2包为负责门诊楼、医技大楼和内科楼建筑物的零星维修,本包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175万元。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第1包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一年。一次招标最多续签二次);第2包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一年。一次招标最多续签二次)。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并按其要求填写相关数据资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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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