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K2025-ZB-2681-001
项目名称:信息化水平能力提升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神木市中医医院信息化水平能力提升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8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中医医院服务 | 信息化水平能力提升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建设并达到使用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神木市中医医院信息化水平能力提升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神木市中医医院信息化水平能力提升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且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或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6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8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合同履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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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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