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4012025000334
项目名称:2025年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飞灰外运协同处置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32,4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参与,至少1名联合体成员具备此资格条件。;(2)供应商须提供飞灰处置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参与,至少1名联合体成员具备此资格条件。;(3)供应商须提供提供排污许可证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参与,至少1名联合体成员具备此资格条件。;(4)供应商须提供包含危废代码772-002-18类目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参与,至少1名联合体成员具备此资格条件。;(5)本采购包允许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在投标客户端中按要求在线填写《投标(响应)函》并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响应)函》线下填写并加盖公章,盖章完成后扫描上传编制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②因系统原因,联合体协议需线下签订并加盖各方公章,签订完成后,扫描上传并编制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