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425210200029304-XM001
项目名称:昌平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家门口”就业服务站运营及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能力培养项目
预算金额:1423.85145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423.85145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昌平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家门口”就业服务站运营及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能力培养项目
1423.851451
1
根据《北京市昌平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通过运营昌平区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回天地区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及 22 个镇街“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同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能力培养,全面提升服务效率、专业水准与个性化服务能力,构建“区级赋能中心 + 区域赋能中心 + 家门口服务站”三级高效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深度延伸、实现全域覆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中,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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