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本越南公司#1锅炉冷态通风及空气动力场试验标段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比采购报价。
一、采购项目概况
- 项目/标段名称:越南公司#1锅炉冷态通风及空气动力场试验标段
- 采购编号:CHDOC2025-YN-XB-043
- 采购人: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越南有限公司
- 实施期限:根据甲方要求。
- 实施地点:越南永隆省沿海坊朗洲村沿海二期燃煤电厂。
- 项目简介
6.1工程名称:越南沿海二期2×660MW燃煤电厂
6.2规划容量:2x660MW
6.3机组类型:燃煤机组
6.4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
6.5电厂厂址:越南永隆省沿海坊朗洲村。
- 项目采购范围
#1炉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2月5日进行机组大修,机组大修后为了考察系统与设备的合理性、设备质量的好坏、了解系统设备的运行特征需进行锅炉空气动力场试验。
冷态通风及空气动力场试验范围:1.二次风流量测量装置校核2.空预器进出口冷、热一、二次风及进出口烟风道测量装置校核3.磨煤机入口一次风风量测量装置校核4.磨煤机入口一次风风速测点的标定5.一次风管可调缩孔调整及一次风风速调平6.二次风调节挡板调节特性试验7.燃烧器及执行器功能检查调整8.燃烧器回流区观察9.燃烧器执行器位置预设10.贴壁风风速测量11.水平烟道、尾部烟道流场测量。
- 安全要求
服务供应商必须遵守《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服务供应商必须遵守执行甲方关于安全文明管理的规定。
服务供应商必须明确安全目标、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由于服务供应商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设备事故、火灾和其他事故,其全部责任由服务供应商自负,导致甲方和/或第三方损失,服务供应商应赔偿全部损失。非服务供应商责任造成的事故(有合理证据)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
发生重大事故,服务供应商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越南公司#1锅炉冷态通风及空气动力场试验】
2.1通用资格条件:
2.1.1 响应人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2.1.3 响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响应的处罚期内;
2.1.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1.7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2专用资格条件:
2.2.1 业绩要求:响应人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600MW及以上的燃煤电厂锅炉锅炉冷态通风及空气动力场试验或机组性能试验的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2.2 其他要求:
2.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4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
上述提及的各种资质证照、业绩等证明材料(须是清晰可辨的复印件、扫描件,分辨率一般为200-600DPI,格式一般为pdf,可以采用黑白)须作为响应(报价)文件的内容部分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前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应保证纸质版与电子版响应(报价)文件内容一致,并保证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否则一旦发现虚假资料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按“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处理,取消其报价资格或成交资格。
三、采购文件获取
- 供应商需首先在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chdtp.com)注册成为会员(已经注册的不用重新注册,会员状态为“停用”也请联系商务平台续费恢复)。如需要入会(成为会员),请在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首页右上角“用户登录”区域点击“注册”按步骤进行注册(无需“推荐码”推荐入会),入会问题详见网站“客服中心”。现已上线移动数字证书APP,非招标采购报价需手机扫码电子签名。数字证书办理和使用详见平台首页右侧“服务专区”“数字证书指南”。如有移动数字证书APP 使用问题,请致电咨询:400-0560-010。
- 注册成功后登录商务平台,在业务系统中点击“非招标业务”→点击“当前采购报价”搜索本项目,在主页左侧菜单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不需要为下载采购文件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在本商务平台网站操作异常时,请使用IE9-IE11 或360 安全浏览器的兼容模式登录并使用平台,设置Internet选项→安全→受信任的站点→站点→添加本商务平台网址https://www.chdtp.com;设置“兼容性视图设置”→添加此网站com。
- 常见问题解答详见本商务平台网站“客服中心”即:
https://www.chdtp.com.cn/pages/wzglS/kfzx/kefu.jsp
https://www.chdtp.com/staticPage/kf_cjwt.html?openid=17013#wt1
四、响应文件提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以采购平台提示为准),为保证采购活动的顺利完成,在报价截止时间(采购平台提示)前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可以根据响应(报价)文件递交或提交情况、澄清答疑等实际情况延后,但绝不可能提前截止。
4.2.2 电子版响应(报价)文件应根据采购平台提示的附件要求逐一全部上传,否则不能提交报价。
4.2.3 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报价)文件和报价上传后,可以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以采购平台提示为准)前修改重新上传提交替换或撤回,递交时间以采购平台最后提交完成时间为准。
五、报价开启
(1)在报价截止时间(包括有延迟时,以采购平台提示为准)前,任何人都不能看到或知晓任何供应商的报价,请予以放心;
(2)报价开启只能在报价截止时间(包括有延迟时,以采购平台提示为准)后且报价供应商有3家及以上时才能正常开启;
(3)如首次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及以上不能正常开启,进行二次询比报价时开启只能在报价截止时间(包括有延迟时,以采购平台提示为准)后且报价供应商有2家及以上时才能正常开启。
六、联系方式
邮编:87611;联系地址:越南永隆省沿海坊朗洲村
联系人(商务):贾俊英(负责协调与采购人有关事宜及协助解答商务部分的咨询)
联系电话:0869522135
联系人(技术):阮方平 (负责解答技术部分的咨询)
联系电话:0866866152
2、采购机构: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海外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
负责解答商务部分及协助解答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有关咨询,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联系人:贾俊英
办公电话:0869522135
3、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高哲(gaozhe@chec.com.cn),010-63912313。(负责受理异议、投诉、举报等问题,工作日8:30-11:30,13:30-17:00,如无人接听请发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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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