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0012025000366
项目名称:全自动分枝杆菌培养监测仪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若为经销商参加投标的:
1.1 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
1.2提供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1.2.1 一类医疗器械:无需;
1.2.2 二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国家药监局2021年第86号)产品除外);
1.2.3 三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根据国办发(2017)41 号政策要求“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
1.3提供所投产品的注册或备案凭证:
1.3.1一类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1.3.2二、三类医疗器械: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2、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参加投标的:
2.1 若医疗器械为自行生产的,仅须提供生产企业的:
2.1.1 一类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2.1.2二、三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2 若为委托生产的,须提供受托生产企业的资料如下:
2.2.1一类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2.2 2二、三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2.3 除上述资料外,同时还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与受托生产企业的委托协议(若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等文件中有体现,可不提供此协议)
2.3提供所投产品的注册或备案凭证:
2.3.1一类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2.3.2二、三类医疗器械: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2)1.投标人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若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需提供进口产品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2.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提供相关证明材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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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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