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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十六批集中招标(36-6青海省投桥头铝电600kA绿电铝50万吨产能置换转型升级技改项目配套绿电直连项目新能源330kV汇集站、送出线路选址选线项目建议书、电力系统安全专项评估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十六批集中招标(36-6青海
省投桥头铝电600kA绿电铝50万吨产能置换转型升级技改项目配套绿电
直连项目新能源330kV汇集站、送出线路选址选线项目建议书、电力系统安全专项评估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NYZC-2025-10-01-735-01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委托人):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本标段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战略规划,拟在青海省大通县北川工业园区已规划工业建设用地上新建年产50万吨600kA电解铝生产线项目,配套建设绿电直连项目包括海晏县50万kW风电、刚察县100万kW风电,西宁市湟源县110万kW光伏,330kV汇集站及送出线路。

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海北州海晏县、刚察县,湟源县。

建设规模:根据青海省投桥头铝电600kA绿电铝50万吨产能置换转型升级技改项目配套绿电直连项目新能源330kV汇集站2座、相应的送出线路。

2.2服务期限要求:

2.2.1编制时限要求:

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项目建议书(成果文件评审时间列入服务期),1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项目电力系统安全专项评估报告;3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文件评审时间列入服务期),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

2.2.2验收要求:

(1)项目建议书编制应充分论证项目建设的初步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项目立项审批的要求。(2)项目电力系统安全专项评估报告满足绿电直连项目的申报要求。(3)可研性研究报告应深入论证项目技术可行性、合理性及社会及环境可持续性,项目最终成果应经专家论证评审通过为止。

2.2.3天: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2.3招标范围

2.3.1青海省投桥头铝电600kA绿电铝50万吨产能置换转型升级技改项目配套绿电直连项目新能源330kV汇集站、送出线路选址选线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2.3.2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建议书编制。

根据甲方提供的新能源建设场址开展330kV汇集站初步选址及方案比选、初步总平布置,进行送出线路路径走向的初步规划、导线初步选型、接入方案分析、财务评价,提出结论及建议。

(2)电力系统安全专项评估报告编制

根据甲方提供的新能源建设场址开展330kV汇集站及330kV线路设计,并开展对系统风险、用电安全、电能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估论证,提出具体技术措施。

(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根据甲方提供的新能源建设场址开展330kV汇集站及送出线路现场踏勘、选址及方案比选、建设方案设计、送出线路路径走向比选及分析、导线选型及比选分析、接入方案分析、投资估算、财务评价及社会效益分析。

(4)项目建议书、电力系统安全专项评估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应满足《青海省绿电直连实施方案》、《青海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绿电直连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5)配合招标人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论证评审,直至通过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1.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1.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1.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1.6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2服务人员要求:

(1)总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10年以上33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设计经历,且在近10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2项及以上33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设计,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2.3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个及以上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设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

3.2.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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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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