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陕州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备及环卫车辆更新项目冲洗车及园林垃圾运输车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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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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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陕州公开采购-2025-45 | |||||||||||
| 2、项目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备及环卫车辆更新项目冲洗车及园林垃圾运输车采购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4,75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475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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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三门峡市陕州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备及环卫车辆更新项目冲洗车及园林垃圾运输车采购,主要内容是高压冲洗车、低压冲洗车、园林垃圾运输车采购及培训、验收、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5.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交货。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标准,达到正常运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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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2.供应商出具的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3.3.供应商出具无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网页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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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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