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城镇污水治理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镇街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简阳市城镇污水治理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镇街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施工 / 标段已由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206-510185-04-01-947607】FGQB-01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简阳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简阳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06-510185-04-01-947607】FGQB-016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晟亿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简阳市水务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简阳市城镇污水治理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镇街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
2.2 建设地点:成都市简阳市禾丰镇普安社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普安污水处理厂设计总规模1100m3/d,本次新增800m3/d,对原300m3/d进行更新提标,本次新增800m3/d采用AAO+高效沉淀池+硫自养反硝化滤池+消毒设备(设备更换)+出水计量渠(利旧)工艺,普安厂区内原工艺(MBR)保持不变,同时更换其余场站损坏的设备。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的全部范围。
2.5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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