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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南州沙戈荒大基地光伏、光储系统协同效能优化关键技术研究招标公告

青海省海南州沙戈荒大基地光伏、光储系统协同效能优化关键技

术研究招标公告

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发包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工程建设分公司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工程建设分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招标项目编号:DNYZC-2025-10-01-749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在“双碳”战略目标驱动下,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光基地规模化开发,成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核心举措。然而,此类超大规模风光集群集中接入电网,其出力固有的随机性、波动性与间歇性,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峻挑战。同时,在追求装机快速扩张的过程中,系统整体效能(涵盖全寿命周期经济性与有效发电利用小时数)的提升遭遇关键瓶颈现有设计方法多侧重局部优化或经验选型,缺乏在多重约束下寻求全局最优的系统性协同能力。尤为突出的是,如何深度融合光储系统元素,通过设备选型、布局规划到运行策略的全流程、多维度协同优化,有效平抑出力波动、提升可靠性与经济价值,使光储系统发电品质趋近可调度常规电源水平,成为实现青海省海南州沙戈荒大基地高效并网与稳定送出的核心需求与技术痛点。此外,电源高度分散性与强波动性要求电力汇集系统具备多电压层级协同能力,但当前青海省海南州沙戈荒大基地规划中系统性协同的缺失,不仅导致整体方案非最优,更因环节割裂而推高建设和运维成本,进一步制约了基地的经济性与可靠性。

研究时间:2025年11月15日至2026年10月30日。具体研究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1)基于多目标优化的光伏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开展子阵容量、运行方式、交直流容配比、支架间距、设备位置寻优及电缆路径规划等研究,开展新技术应用研究,建立技术评价体系并确定光伏子阵设计模型。

(2)新能源与储能藕合关键技术研究。开展光储耦合、风储耦合和光热耦合关键技术研究,以大基地整体送出最大为目标,通过优化储能系统配置构建"设备集成-系统协同-运行策略”三位一体技术,提升系统稳定性和关键技术指标。

(3)光伏场站多级电压网架结构优化研究。开展光伏及储能多级电压等级汇集关键技术研究,建立可靠性、经济性等多角度评价模型,提出覆盖光热、光储等系统的多级电压网架结构关键技术。

(4)完成海南州戈壁基地项目基于多目标优化的光伏系统关键技术研究报告1份;完成新能源与储能耦合关键技术研究报告1份;完成光伏场站多级电压网架结构优化研究报告1份。

(5)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完成3项发明专利受理、完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纳税人资格证明。

(4)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1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须具有专业实验室或相关的研究中心)。

(2)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生死亡事故;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国内承担至少1项电网结构、输变电或电力系统相关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完成3个以上类似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

(5)投标人应提供以下(不限于)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法人证书;

2)经税务机关受理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税务机关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若有);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承诺及“信用中国”官网黑名单查询截图(若有);

5)其它相关资质证件。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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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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