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建迎泽区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1100000048005038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电建迎泽区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100000048005038001 )已由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并审管投核字[202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原市迎泽区国京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太原市迎泽区国京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一带。
2.2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装机规模50MW,安装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8台,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建设2回35kV集电线路及其他站内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
2026年1月5日-2026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工程,包括风场区、升压站、集电线路及其它站内配套设施。项目相关手续及证照的办理、租地、拆迁及地方关系协调、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调试试运、全部专项验收、竣工档案移交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2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不少于1项50MW及以上的风电项目施工或总承包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为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签署页、合同范围页)复印件及能证明投标人合同履约情况的相关证明文件(质量回访记录、完/竣工证明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并网证明等其他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被委托人)。
3.5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拟任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须为本单位在职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3.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联合体要求
3.8.1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8.2 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要求如下:
(1)组成联合体的施工单位须具有本公告3.2项要求的工程施工资质。
3.8.3 联合体各方业绩要求如下:
自 2020年 10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具有50MW及以上风力电站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以A.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包括封面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B.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或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同时具备为准。】
3.8.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标段投标,也不得以联合体成员身份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3日18时30分至2025年11月08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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