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勘探2025-2026年度钻井设备运行监理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编号:ZY25-XJT45-FK004-00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勘探事业部承担油田储量井生产任务,所属的深井、超深井对钻井设备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提高现场设备管理水平,降低设备问题带来的安全风险,有效助力油田勘探开发和提速建产,需要高质量的钻井设备运行监理技术服务。
2.2 招标范围:
塔里木油田公司勘探事业部所属作业井的钻井设备运行监理技术服务。
负责甲方钻井项目(每口井至少3次上井服务,即在起井架前验收、下大尺寸套管前和进入目的层前)的设备和用电安全监督技术服务工作。
采用资料审查和现场设备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参加验收、开展日常巡检(使用特种无损检测设备、专用计量设备及理化分析设备),对钻井用电和设备安装规范性、运行可靠性、安全性进行检查,向甲方提供相应的验收报告(包括无损检测、计量及理化分析报告)。
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4 服务地点:勘探事业部所辖井。
2.5 质量要求:合格。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3.1.2资质证件:投标人须持有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2 人员要求
3.2.1持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MT或UT或PT或RT)二级及以上级别检测人员证书至少1人。
3.2.2 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计量师证书人员至少1人。
3.2.3 设备监理专业技术人员至少1人,要求具有相应培训合格证书或承诺上岗前取得。
3.2.4以上三类人员均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钻井设备运行监理技术服务工作经历。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清单(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2)3.2.1-3.2.2提供对应人员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3.2.3提供对应人员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对应承诺书。
(3)提供2025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3 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钻井设备运行监理技术服务(或钻井设备用电监督检查技术服务)的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
(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关键页及签字或盖章页)扫描件;
(3)对应业绩的结算单或发票的扫描件。
3.4 QHSE 要求
3.4.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4.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4.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5.5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3.5.1-3.5.3)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现场查询;(3.5.4-3.5.5)提供承诺书。
3.6 其他
3.6.1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否决投标。
3.6.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废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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