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HX2025-10-353
项目名称:2026年温州市数字化城管服务外包
预算金额(元):18000000
最高限价(元):14680000,3320000
标项一
标项名称:温州市数字化城管服务外包(信息采集)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6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温州市数字化城管服务外包(大厅坐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3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本项目标段一、标段二均采用联合体形式预留40%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2)投标供应商须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标段一、标段二投标,联合体的组成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第1条要求,联合体各方承担份额必须符合如下要求:联合体内非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为60%,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为40%(且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内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70%)。
②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义务及合同份额,并指定合同份额高的成员作为联合体主办人代表联合体负责投标(主投标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③组成联合体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非中小微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标项2,(1)本项目标段一、标段二均采用联合体形式预留40%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2)投标供应商须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标段一、标段二投标,联合体的组成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第1条要求,联合体各方承担份额必须符合如下要求:联合体内非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为60%,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为40%(且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内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70%)。
②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义务及合同份额,并指定合同份额高的成员作为联合体主办人代表联合体负责投标(主投标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③组成联合体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非中小微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标项2: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