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FJZCZB[GK]2025014
项目名称: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工业润滑智能化技术应用实训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采购包1(智能制造学院工业润滑智能化技术应用实训室建设):
采购包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2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2,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102100-教学仪器 | 润滑油智能加注机 | 1(台) | 否 | 本项目为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工业润滑智能化技术应用实训室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55,000.00 | 工业 |
| 1-2 | A02102100-教学仪器 | 颗粒滤油机器 | 1(台) | 否 | 本项目为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工业润滑智能化技术应用实训室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80,000.00 | 工业 |
| 1-3 | A02102100-教学仪器 | 智能污染控制系统 | 1(套) | 否 | 本项目为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工业润滑智能化技术应用实训室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528,500.00 | 工业 |
| 1-4 | A02102100-教学仪器 | 集中润滑系统设备 | 1(台) | 否 | 本项目为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工业润滑智能化技术应用实训室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57,000.00 | 工业 |
| 1-5 | A02102100-教学仪器 | 电动精准加脂枪 | 5(件) | 否 | 本项目为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工业润滑智能化技术应用实训室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42,500.00 | 工业 |
| 1-6 | A02102100-教学仪器 | 手动加脂枪 | 5(件) | 否 | 本项目为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工业润滑智能化技术应用实训室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000.00 | 工业 |
| 1-7 | A02102100-教学仪器 | 智能铁谱分析仪 | 1(台) | 否 | 本项目为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工业润滑智能化技术应用实训室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00,000.00 | 工业 |
| 1-8 | A02102100-教学仪器 | 磨损颗粒图像采集及智能分析系统 | 1(套) | 否 | 本项目为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工业润滑智能化技术应用实训室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10,000.00 | 工业 |
| 1-9 | A02102100-教学仪器 | 微量水、常量水、吸附式磨损传感器 | 3(件) | 否 | 本项目为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工业润滑智能化技术应用实训室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45,000.00 | 工业 |
| 1-10 | C1601030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仿真孪生平台 | 1(项) | 否 | 本项目为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工业润滑智能化技术应用实训室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880,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1-11 | C99000000-其他服务 | 工业润滑智能化技术及应用方向专业特色课程 | 2(门) | 否 | 本项目为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工业润滑智能化技术应用实训室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6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实验、实训设备与分析仪器和(二)建设仿真孪生平台为货物类采购,须合同签订后 30 个工作日内交货;(三)课程建设为服务类采购,第一年课程建设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第二年课程建设时间为2026年9月-2027年8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