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沁秀龙湾能源有限公司龙湾矿工业控制环网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164-ZB-25101426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
一、招标条件
山西晋城矿区龙湾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已由国家能源局以《国家能源局关于山西晋城矿区龙湾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国能发煤炭[2019]28号批准,本招标项目为山西晋煤沁秀龙湾能源有限公司龙湾矿工业控制环网系统采购(招标项目编号:JNB164-ZB-251014264),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工业控制环网系统采购:
详见第五章第二节技术规格书及其他服务要求。
2.2 交货地点:山西晋煤沁秀龙湾能源有限公司龙湾矿指定地点。
2.3 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工业控制环网系统采购,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主干环网设备(除地面环网汇聚机柜)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制造商授权书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模板提供)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须具有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提供合同内包含工业控制环网系统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的,提供自身或授权生产制造商业绩均可)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1-04 18:00至2025-11-1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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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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