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511-001210
二、采购单名称: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生物质掺烧破碎机上料皮带及输送管路优化改造、新燃料第三套破碎系统改造EPC总承包
三、采购单位: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工程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11-11 10:00
八、开工时间: 2025-11-30
*十、采购清单
|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 1 |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 | 生物质掺烧破碎机、上料皮带及输送管路优化改造 | 13%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资质要求:无
2. 业绩要求: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生物质破碎机额定处理能力大于等于15t/h的改造或供货的投运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业绩证明的合同影印件(内容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页、合同日期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和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3. 信誉要求:(1)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2)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没有被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列为D级供应商(或不良行为供应商),取消交易资格的; (4)没有被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列为福建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处理期未满的;
4.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 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被责令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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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