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四航局陆丰海工护岸项目搅拌站废渣处理
采购询价公告
1.询价条件
本询价项目询价人为陆丰项目5、6号机组海工护岸及取水工程,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搅拌站废渣处理进行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主要由取水导流堤及西南护岸、取水头部及两侧直立翼墙、明渠疏浚和通导工程、拦污网和取水临时围堰等组成。
2.2询价内容
2.2.1本次询价的标的:搅拌站废渣处理,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2交付时间:自2025年11月-2026年11月
2.2.3交付地点:陆丰核电项目部
2.2.4履约保证金:无
2.2.5支付条件:按月计量,供需双方在次月5日前办理结算。
2.2.6最高限价:无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3 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需具有良好的本服务相关的业绩。
3.4 履约信用要求:若报价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报价人报价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5.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在近三年内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5.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6 其他要求:
3.6.1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6.3 报价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11-5 12:00至 2025-11-10 12: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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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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