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6年提升浚县正月古庙会作为“年市、社火、庙会、灯会等”特色举办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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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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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浚财招标采购-2025-75 | |||||||||||
| 2、项目名称:浚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6年提升浚县正月古庙会作为“年市、社火、庙会、灯会等”特色举办地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3178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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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项目概况:提升浚县正月古庙会“年市、社火、庙会、灯会等”特色举办地,主要内容:舞美、古庙会活动节目编排、宣传推广、氛围布展、非遗展演、文创产品打造、灯会展示等,按照活动安排做好节目演出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服务内容及要求”)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4)服务周期:2026年2月9日-2026年3月20日; (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全部内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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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商业信誉承诺书和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单位须具有免税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时,资格审查环节可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无需提供上述(一)至(五)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的,仍按上述(一)至(五)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3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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