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阎村镇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元武屯村项目(1#住宅楼等9项)、房山区阎村镇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元武屯村项目(14#住宅楼等8项)、房山区阎村镇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元武屯村项目(6#住宅楼等12项)太阳能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房山阎村镇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元武屯村项目(1#住宅楼等9项)、房山区阎村镇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元武屯村项目(14#住宅楼等8项)、房山区阎村镇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元武屯村项目(6#住宅楼等12项)太阳能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房山区阎村镇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元武屯村项目(回迁安置房、幼儿园地块)一标段FS00-LX14-0016地块及FS00-LX14-0017幼儿园地块、房山区阎村镇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元武屯村项目(回迁安置房、幼儿园地块)二标段FS00-LX14-0011地块、房山区阎村镇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元武屯村项目(回迁安置房、幼儿园地块)三标段FS00-LX14-0005地块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核)[2024]98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京房兴业置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
房山区阎村镇元武屯村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房山阎村镇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元武屯村项目(1#住宅楼等9项)、房山区阎村镇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元武屯村项目(14#住宅楼等8项)、房山区阎村镇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元武屯村项目(6#住宅楼等12项)太阳能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城建北方集团有限公司-中航天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京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房山阎村镇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元武屯村项目(1#住宅楼等9项)、房山区阎村镇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元武屯村项目(14#住宅楼等8项)、房山区阎村镇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元武屯村项目(6#住宅楼等12项)太阳能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188398.18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707.00143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阎村镇元武屯村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房山阎村镇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元武屯村项目(1#住宅楼等9项)、房山区阎村镇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元武屯村项目(14#住宅楼等8项)、房山区阎村镇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元武屯村项目(6#住宅楼等12项)太阳能工程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包括:(1)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屋面太阳能设备、水箱、水泵(供热系统循环泵、集热系统循环泵等)、管道(含管道电伴热及控制箱、控制箱取电)、太阳能热水器、混水装置、控制系统、太阳能集热系统、支架等的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工作;(2)太阳能热水机房内设备、管道及管道附件等(3)接至太阳能热水器的阀门及太阳能热水器本体的安装;(4)负责图纸深化设计。
2.6其他 /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188398.18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707.00143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阎村镇元武屯村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房山阎村镇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元武屯村项目(1#住宅楼等9项)、房山区阎村镇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元武屯村项目(14#住宅楼等8项)、房山区阎村镇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元武屯村项目(6#住宅楼等12项)太阳能工程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包括:(1)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屋面太阳能设备、水箱、水泵(供热系统循环泵、集热系统循环泵等)、管道(含管道电伴热及控制箱、控制箱取电)、太阳能热水器、混水装置、控制系统、太阳能集热系统、支架等的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工作;(2)太阳能热水机房内设备、管道及管道附件等(3)接至太阳能热水器的阀门及太阳能热水器本体的安装;(4)负责图纸深化设计。
2.6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 年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