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LFCG-2025032
项目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局卡口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650000
最高限价(元):6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局卡口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50000
单位: 套
简要规格描述: 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局卡口平台升级改造,保证原有平台功能完整,升级成功并正常使用,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平台升级成功及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2)政策依据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进行现场查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