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电科院环保院浙江公司5家电厂碳监测关键设备供货及碳监测系统代加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611240,招标人为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浙江公司所属国能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仑一发)、国能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仑三发)、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舟山电厂)、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电厂)、国能浙江南浔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浔电厂)需新增二氧化碳在线排放监测系统。主要工作内容有新加装取样、预处理系统和CO2分析仪及机柜,新增流量测量装置等设备供货、现场指导安装、调试、配合联网、配合数据上传,比对验收(第三方比对,并提供盖有CMA章的比对报告)等现场服务。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包括但不仅限于):
2.1.1北仑一发
采购2套抽取冷干式碳监测系统、2套多点式皮托管流量监测装置。
2.1.2北仑三发
采购2套抽取冷干式碳监测系统、2套多点式皮托管流量监测装置。
2.1.3舟山电厂
采购2套抽取冷干式碳监测系统。
2.1.4宁海电厂
采购5套原位热湿式碳监测系统、5套插入式短线程多点式超声波流量监测装置。
2.1.5南浔电厂
采购2套抽取冷干式碳监测系统、2套多点式皮托管流量监测装置。
2.2 其他:
到货期限:实际发货时间以合同签订后的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在接到发货通知后7天内完成发货。
项目完成时间: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13日止。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力发电企业激光技术和非分散红外技术二氧化碳在线监测系统供货合同业绩各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14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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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