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中核汇能天津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信息化系统三级等保测评服务-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天津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信息化系统三级等保测评服务
- 项目编号:HNGS-XJD-25-02053
- 交货/服务时间:项目开始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乙方自甲乙双方商定项目开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等保测评相关工作,详见技术规格书。
- 交货/服务地点:天津
- 供货范围:针对被测信息系统资产情况及运行环境,依据国家等级保护2.0相关标准规范,确定等级保护测评对象、测评指标、测评方法、测评实施计划等内容,编写测评方案。
- 质量要求:供应商在等级保护项目中必须提交国家规定格式和标准的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并以此作为验收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报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
4)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认可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资质,并在全国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验评估保机构目录中;
5)需提供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发放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考虑到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与《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中对三级信息系统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要求;
6)等保测评与商密测评中的复用关系,为确保对未来进行商用密码评估打下基础,供应商应具备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7)为保障项目完成效率,若为异地企业需提供天津市公安局以及项目属地公安分局网安异地机构备案承诺函,承诺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异地机构备案,承诺函格式自拟。(本采购项目不承认此证书的授权、继承、转让行为);
8)测评机构近三年无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停业整改处罚。
-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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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