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新疆能源红沙泉二矿煤炭加工运营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国能新疆矿业红沙泉二矿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疆能源红沙泉二矿煤炭加工运营服务项目部,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单位物资管理有关规定,由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疆能源红沙泉二矿煤炭加工运营服务项目部对柴油组织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
公司于2025年7月中标新疆能源红沙泉二矿煤炭加工运营服务项目,中标金额为1.265亿元,工期36个月,采取BOO模式建设两套生产能力均为1500t/h煤炭加工系统,均生产三个品种煤,分别为0-25mm末煤和25-50mm及50-80mm块煤。生产系统建成后主要承担红沙泉二矿原煤生产加工、产品煤起堆、装车工作;确保外销车具备出矿条件等工作。
3.采购内容
招标人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 数量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疆能源红沙泉二矿煤炭加工运营服务项目 |
JXPJ-01 |
机械配件 |
批 |
1 |
新疆奇台县芨芨湖镇新疆能源红沙泉二矿煤炭加工运营服务项目施工现场 |
202年11月按工期陆续进场 |
本次采购的数量为暂定量,具体数量为现场供应的数量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调整投标文件上的物资数量和规格(调整的物资数量和规格仅限于在本项目上使用)
4、报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拥有丰富的生产和售后服务能力。生产厂生产和供应能力能满足本项目进度和质量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垫资能力2个月。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需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报价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其他要求:报价物资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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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