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绥延高速公路排污管网改造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JT-SYGS-2025-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绥延高速公路排污管网改造工程招标(项目名称),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陕西榆林绥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绥德至延川高速公路(简称绥延高速公路)起点位于绥德县城以西的史家湾,与榆绥高速顺接,向南经子洲县淮宁湾镇、清涧县,后至延安市延川县境内,终点位于延川县白草沟,与延延高速相接,全长8.584km。全线设互通立交6处(含枢纽互通立交),清涧南、清涧北2处服务区,收费站5处(含绥德西、淮宁湾、清涧北、清涧南、王家坪收费站),管理中心1处,清涧北交警路政营房1处、养护工区1处。
2.2招标范围:
因本项目污水处理采用不外排的设计原则,高速公路沿线各站区产生的污水全部用于院区绿化灌溉。运营过程中,由于陕北地区冬季气温较低,无法有效抽排污水,夏季受各站区绿化面积限制,也无法全部消耗,且每年排污费用较高。鉴于上述原因,现计划对绥延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清涧北交警营房、清涧南收费站、清涧南服务区上行、清涧南服务区下行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将上述5处污水管道接入地方市政污水管网。
因管理中心位于榆林市绥德县辖区,污水管道需接入绥德县市政污水管网;清涧北交警营房、清涧南收费站、清涧南服务区上行、清涧南服务区下行均位于榆林市清涧县辖区,污水管道需接入清涧县市政污水管网,故拟将本工程划分为2个包件进行采购。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招标范围 | 最高限价含 税(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 元) |
| GZ01 | 包件01 | 绥工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污水管网改 | 59 | 0 |
| GZ02 | 包件02 | 绥延高速公路清涧北交警营房、清 涧南收费站、清涧南服务区污水管 网改造工程 | 40 | 0 |
注:本项目采用兼投兼中原则。
2.3服务期限: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且满足实际使用要求。
2.6计划交货日期:具体交货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同时具备银行开户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合同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主要内容页、容量页、签字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或发票等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注册的公司根据:册年份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表。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的网页查询截图)。(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网页查询截图)。(3)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没有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限制交易禁入期内。
3.5其他要求: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申请。(2)若不同供应商存在联系人及电话相同、使用相同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使用相同IP地址递交投标文件等国家法律法规认定为相互串通投
标行为之一的,则认定为相互串通投标,相关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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