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中心2025年市级生活类救灾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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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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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5-121 |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中心2025年市级生活类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596,108.00元 | |||||||||||||||
| 最高限价:159610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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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 采购内容:信阳市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中心2025年市级生活类救灾物资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5.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4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分为一个标包 5.5 质保期:三年 5.6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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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年限不足的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连续3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提供加章的网站截图。 4、其他说明: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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