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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作业区建构筑物排查系统运维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潍坊作业区建构筑物排查系统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GWSDFW-2025XB-YWBZZX-36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运维中心潍坊作业区
代理机构: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山东省潍坊市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建构筑物排查管控系统”自开发完成并上线以来,已稳定运行两年,为全省的管道安全管控提供了高效、可靠的信息化支撑。为保障该系统在未来继续提供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服务,并实现可持续的技术演进,现计划选定一家具备卓越技术实力和深厚项目积淀的专业服务商,承担该系统下一阶段的运维保障工作。

潍坊作业区建构筑物排查系统运维项目

标段编号:FAGF-SDYW-2510078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11-07 10:3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1-11 23:59:00
文件发售金额(元):(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11-07 10:3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建构筑物排查管控系统”自开发完成并上线以来,已稳定运行两年,为全省的管道安全管控提供了高效、可靠的信息化支撑。为保障该系统在未来继续提供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服务,并实现可持续的技术演进,现计划选定一家具备卓越技术实力和深厚项目积淀的专业服务商,承担该系统下一阶段的运维保障工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1 基本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响应人应具备软件开发和运维服务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 业绩要求:2022年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至少应提供近1项类似规模的系统运维服务成功案例。响应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之一:
(1)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定。
3 财务要求:
响应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近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响应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4 信誉要求:
(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仍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投标人、关键人员近3年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分公司取消准入资格或交易资格(已过处置期的除外),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分公司列入黑名单。(已过处置期的除外)
注:上述三项以评审时采购小组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响应人存在上述问题的将被否决。
5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明确1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参与过相关系统的开发或前期维护工作,深入了解项目背景与业务需求。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中级及以上证书(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技术负责人:明确1 名技术负责人。该人员必须精通相关系统的技术架构、数据库设计及核心代码,具备源码级问题诊断与修复能力(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注:上述核心人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简历及资质证明,并承诺中标后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6 其他要求:
6.1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 15 个自然日内,提交一份详尽的《系统知识传承计划》,确保所有运维知识在团队内部共享,并按要求对招标方指定人员进行培训。
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6.3 响应人须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采购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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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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